“常松,常松!”
何殊楠神神秘秘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儿。
“什么?”
她飞速地打开给他看了一眼,公冶长崧还没看清楚是什么,她又迅速合上了。
“走!阿耕今天回家帮工去了,没来”,她怂恿他,“我好不容易空一天,今天带你见识见识好玩的去!”
“可是要上课了。”
“琴课,你喜欢吗?”她反问他。
公冶摇摇头。
“那不得了,快走!”她说着就扯着他袖子要跑。
公冶长崧将她拽了回来,“可是不学,褚先生……”
“不学又怎样?褚飞蛾又咋了?”
她接连两问。
褚飞蛾,听到这个名字,萧遂怀的眼前立刻浮现出一个又胖又丑的老女人形象——
松弛的皮肤像融化的蜡包裹着塌陷浮肿的眼袋,随着岁月冷却又凝固,最终难逃沟壑纵横。
发起怒来,满脸皱纹便挤作一团,嘴角歪斜着喷溅唾沫,两颊横肉随着怒意狰狞抖动,活似一头没毛的疯犬。
丑陋得令人作呕,却又凶恶得教人后怕胆寒。
若说她那人有什么优点……
唯琴技尚可。
“褚先生会生气。”
“哎呀,生气就生气咯。”何殊楠扯着他的袖子就往外走。
一边走,一边叨叨——
“你若是个女子,学琴可能是你日后的出路,可你是男子。”
“男子怎么了?”萧遂怀问她。
何殊楠停下脚步,转过来,挺直了背,“咳咳”两声,学大人的语气说话:
“常松啊,这琴是男子附庸风雅的工具,必须要会,但是——!”
附庸风雅,她从哪学来的词?这幅滑稽的模样逗笑了萧遂怀。
又听何殊楠一副墙角爱捣是非的大娘语气:
“这男子若是要拿琴技谋生,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萧遂怀哼了一声,“偏见。”
小姑娘转过来,眼睛瞪得大大的,问他:“啥是偏见?”
“偏见就是,你喜欢耍你的红缨枪,但他们却只让你在这儿弹琴。”
“阿耕喜欢弹琴,但他们却非要让阿耕去你家镖局练枪。”
“为什么?”她瞪大了眼睛。
因为,没把人当人。
琴,是附庸风雅的工具。
男子抚琴,是闲情逸致,略通即可,可若沉溺其中,便成了玩物丧志。
因为他们是家族荣耀的延续者,任何妨碍“男子气概”、“家族荣光”的事情都要被鄙夷排斥。
他们被捂住嘴巴,绑缚在宗祠的祭坛上,不容差错,不得自由。
而女子却需精通琴技,愈精愈妙——不再是玩物丧志了,甚至变成了窈窕淑女的必修课,是天职、是本分。
琴是工具,她们——
则是用来取悦他们的玩物。
是战利品。
可连生死都不能自主的祭品,何论自由?
这世道便是如此荒唐。
但地位或有高低,偏见却一视同仁。
“阿耕什么时候喜欢弹琴,我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
萧遂怀敲了敲何殊楠的脑门,“你每次见了阿耕就和老鼠见了猫一样,哪会注意到他喜欢什么。”
“才不是呢!”
她突然踮脚拍开他的手,杏眼圆睁,发间系着的红丝绦随着动作晃出活泼的弧度。
“我不知道阿耕喜欢什么,但我喜欢红缨枪,我爹爹就亲自教我耍枪,我娘亲从来都不生气的。”
“而且,我娘亲说了,喜欢学琴就学琴,不喜欢学琴的话,好好长大就行咯!”
萧遂怀唇角勾起一抹温柔,“只是拿你做个比喻罢了。”
“我就说嘛,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
阿满啊阿满,不是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坏的人,是这世上的人都深陷泥潭,自顾尚且不暇,又哪得分明?
“有人那样偏见你吗?”她又把小脑袋探过来问他。
身体里那部分——即使生着病也要背诵名家长篇、兵法策论的公冶长崧愣神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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