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您带回来的林鸮和兔子都安顿好了,米勒的薪酬我会在明天送过去。”
李昂的小石屋亮起烛光,老杰克端着热气腾腾的浓汤和刚烘培好的面包走了进来。
今天的晚餐是豌豆肉汤加黑麦面包。汤碗里的豌豆全部去了皮,只留下里面软糯可口的豌豆黄,还额外加上了洋葱、鹰嘴豆,以及一点橄榄油。口感有一点独特,不过吃习惯了也就还好。
而且比起诸如洋葱炖苹果、黑布丁、七鳃鳗这些光从名字上听起来就极其令人不适的黑暗料理,李昂吃的食物可以说是相当正常了。
洋葱炖苹果就不用多解释了,像黑布丁,虽然名字叫布丁,但它实际上是用猪血、猪杂和燕麦混在一起一通灌煮,相当的重口味,据说亨利八世非常喜欢吃这个。
然后还有七鳃鳗,这玩意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做成了圣诞派,但它其实是有毒的,亨利一世,即亨利八世的第12代曾祖父,就是因为吃多了七鳃鳗才诱发疾病身亡。
视线转回李昂的餐盘,除了风味独特的浓汤,他的面前还摆着一块模样不错的黑麦面包,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大概有一磅重。但对于目前依旧在长身体的李昂来说却是刚刚够,若非不是因为晚上吃多了第二天会肚子不舒服,否则他还会多叫上几个菜。
面包摸起来手感很好,这是因为制作面包的黑麦用的全是颗粒最饱满的麦子,石子、木屑等杂物全都被人事先给摘干净了,所以吃在嘴里并不觉得硬,反而很柔软。但比起白面包还是差了许多。
白面包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奢侈品。它需要用最上等的小麦,经过反复筛滤去除麸皮,只取最精细的麦芯粉,再经过长时间发酵和精心烘烤而成。
其口感细腻洁白,价格昂贵,通常只有大贵族、高级教士和富商才能享用。对于李昂这样的下层骑士领主来说,能保证黑麦面包里没有太多杂质、且能吃饱,已经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林鸮放在后面废弃的鸡笼里,用布盖着,安静多了,喂了点水和切碎的肉沫,看起来精神好了不少。”老杰克见老爷吃的很香,继续汇报道,“兔子关在结实的木箱里,垫了干草,喂了嫩草叶,就是还有点怕生。按您的吩咐,让人明天去割些苜蓿嫩芽来试试。”
“嗯,你费心了。”李昂边吃边说。
“为老爷办事是我的职责所在,不麻烦。”
老杰克弯下腰,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继续汇报道。
“这里还有一封信件,是罗杰那小子从犹太商人衣服里搜到的,他说上次光想着挨骂,忘记给您了……”
李昂想起那天罗杰提了个的血淋淋的人头回来时,几次三番都想要开口,却全被自己挡回去了,原来是这个事。
“嗯,我知道了,信放这儿吧。”
李昂大口吞咽着,示意老杰克把信件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自己则聚精会神的对付起面包和浓汤来。
老杰克得令后便小心的推开门出去了,留下李昂一人在房间里享用晚餐,
“嗯,这豌豆还不错。”
看到碗里滑腻腻的豌豆黄,李昂就想起前世紫禁城边儿上的那家仿膳,那里的豌豆黄可是招牌点心,细腻清甜,入口即化,在当时馋了他好几天才吃上。
只可惜,仿膳的豌豆黄用的是去皮豌豆、白糖和琼脂精心调制,而眼前的这碗“豌豆黄”,虽也去了皮,却混杂着鹰嘴豆的颗粒和咸肉汤的油腥,口感粗糙许多,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好。
而且白糖在中世纪也属于高档货,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偶尔能吃上一点儿就很不错了,要想天天吃那就等着破产吧。
李昂自嘲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将最后一点面包蘸净碗底的汤汁,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在这个时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在无人在意的角落,能吃饱、吃热乎,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不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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