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紧牙关,他转动脖子,最后还是没忍住,道:“野人不觉得穷,野人觉得就应该是那样。人族的确穿戴更好更御寒,那又如何?”
“好得就得学。”田老头却失去了往常斗嘴的欲望。
若说在平时,田老头定会抓住每个机会一边卖弄一边向他灌输人族生活的好处,且美名其曰:“老子都是为了你好,毕竟你是个野人王,没准将来真的有一众族人追随你,奉你为王,且要靠你养活。臭小子,你自己琢磨一下,若当真有一大群老老小小要靠你这个野人王罩着,那时你该如何为王,又如何才有实力罩着他们?难不成你凭着你的拳头,然后还像从前那些野人部落般听天由命?你要是当真瞧不上人族生活,倒也罢了,否则就不要自欺欺人。所谓王,必须是一个有脑子会打架还会给族人安稳日子的勇士才能胜任,你行吗?扪心问一问,臭小子你有这个实力吗?若是没有,那就谦虚点和人族学习,毕竟人族的生活最适合野人族,不是吗?”
田老头这些话的确有几分道理,若是野人族能保护自己并被允许生活在野林里,那么七子就再无借口搜山屠族了。可惜,先学会人族生活的七子部落从未想过与野人部落和平共处。尽管都是野林人,却因为这点不同,有了截然不同的命运。只是,从来没有野人部落善待过他,他也没有这么大的野心。相较之下,他成为真正的野人王更像是田老头的梦想。对此,老头的解释是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是他所没有的也是无知的空白,人族父母是否真如老头所言,就不得而知了。
收起注意力,他继续环顾四周,比起皮革店的棚屋还穷上几分。如果那两根腐烂木头算得上门,便是豪华之物。
无肋骨的骨头人并没有察觉到陌生气息,脚趾前有一条黑色的骨缝将寂静与喧嚣分离。
所谓的酒肆并不如他想象,抬头便尽收眼底,甚是简陋,除了骨头并无多余的装饰。地狱里,除了骨头,似乎再无二物。反正至此,他都没有见过多余的。
一副巨兽骸骨摆在最里头充当酒肆的酒台子,全部骨头人包围着此骨或坐或站或依,还有许多骨头人正努力往前争取。一个骨头人正半卧在巨兽骸骨后的一张硕大的椅子上,背依酒肆的墙壁,手肘支撑在骨椅上托起骷髅头。
在此骨头人和巨兽骸骨之间站立着两个骨头人,正应接不暇招待嚷叫的酒鬼。
“滚开,老子先来的。”其中一个骨头人的右手臂已断,却舍不得丢弃,像条毛巾似的挂在肩膀上。“快点,倒酒。”左手并没有闲着,不停地怕打在巨骨酒台上。
就在这时,另一个骨头人从骨头群里挤出来,腹部肋骨断了好几根,宛如了分叉的树枝。“先来,了不起啊!”猛然推开了原本坐着等酒的断臂骨头人,一声厉喝,“滚。”
“天啊!”他身边的骨头人惊呼,“那那那不是大盗吗?”
酒肆外的空地上,他们站成一个圈,领路骨头人歪着脑袋呆望,只是这次对象不再是他和田老头,而是地狱大盗。若是空荡荡的眼眶里镶嵌有一双眼睛,他保证领路骨头人的眼神一定充满了崇拜。
究竟有喝不同?破左耳刻意打量了一遍那所谓的大盗,楞是没有发现有任何与众不同之处,都是骨头,能有什么不同?
接着,他扭头扫了一眼空荡荡的四处,除了骨头还是骨头。然而,领路骨头人脸上的崇拜,不是伪装的谄媚。这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大盗?”他没控制住自己的诧异。地狱里还有盗贼?都做鬼了还不安分守己,再说鬼穷得身无一物,连点肉渣都剩下,还有什么可盗?想不到人族口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地狱,竟是如此随随便便的地方,还不如皮革店有规矩。
“能被唤作大盗者都非市井小贼,不是极好就是极坏。”田老头算是给他解惑,不过说了等于没说。“一般好名声的盗者,不是侠客就是所盗之物极其珍贵特殊。”
人族的规矩简直比伶俜山上的石头还多。“不就是偷东西。”他深不以为然。
“老子懒得和你废话。”田老头迈开腿,扬起双臂,准备往骨头群里走去。
那骨头人却发出一声冷哼,说,“真是孤陋寡闻的家伙。”
这话却不是回答他和老头,骨头人的目光望着断臂骨头人,仿佛在看一个傻子。虽无双目,但从头骨的摇晃的姿势,却由于他脑子里固有的习惯,总有错觉,这骨头人其实也是有表情的,只是不用通过皮囊来呈现。这个诡异的想法冒出来,立即被他自己甩掉,没有皮囊哪来的表情?
可惜,孤陋寡闻的家伙却听不见。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