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她爸妈是知道的,也愿意的。
这个年头,认识时间短结婚不是什么问题,只看男方有没有钱了,别有个千万以上的资产,怕是有个几百万,许多女孩子当认识,当就愿意嫁过来。
结婚又不是谈恋爱,很现实的。
张恒是个富二代,首先这一点,大多数丈母娘就是满意的,再看张恒一表人才,自然再加风。
当然张恒是有缺点的,不成熟,爱玩,以前花心,劣迹斑斑。
但富二代的身份足以让大多数姑娘以及丈母娘愿意给张恒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就是现实。
张恒的女友固然单纯,不是那么物质,但也晓得,物质一点儿是不会有错的,再张恒对她也好,她有什么理由不考虑嫁过去呢。
“喂,你得抓紧了,我还等着当伴郎。”郝知不一定是个老狐狸,但也比许多同龄人懂许多人情世故。
张恒一个白眼,不乐意,道:“总我,那你们呢?”
“我们啊。”
郝知一搂白苗苗,笑道:“你不必担心,迟早的事,只是要在你们后边了啊,嘿嘿。”
“……”
一提结婚,白苗苗总是歉意的,因为她的身份,可她也是有希冀的,有盼头的,只是还要些时日。
一番畅聊,明明没有喝酒,但似乎有些醉意。
这时,再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有点儿晚了。
“今就这样,我得送她回去了,我们改再聚。”张恒起身道。
“……”
郝知一阵无语,这还要送回去?
张恒读懂了郝知的眼神,内心一阵无奈,他何尝不想按心中的想法来呢,可是不行啊,人家就要回去,什么也不在外边住的。
其实这样也好,明他女友是正劲的。
“我这是恋爱!”
张恒咬着牙,了这么五个字,随后上了车,要送人家回家了。
“呃。”
郝知眨巴了下眼,笑了笑,很无语,这个张恒,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家伙吗?变化之大,实在令人腾目结舌,让人很是不可思议啊。
“咱们也走吧。”
郝知回身,拉上白苗苗,上了车,这个时间点,不回十一区了,还是找个酒店吧,等二再。
这一,过去了。
等到第二,中午时,两人才醒来。
郝知刻意看了一下胳膊,只见伤口又愈合了不少,估计不出几,可能就痊愈了。
只是看着这个伤口,郝知想着那个女孩,心中有点儿失落,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没必要一直放在心上,不然只会是跟自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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