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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引路使者 (一)

如果一生都能听她说话,他甘之如饴,乐意至极。

这个念头冒出来时,吓得他腿软,才多看一眼而已!该死的混蛋,你可是野人王,只有别人对你俯首称臣,没有你跪拜他人的可能!还是个女人!他将脑海里那个不中用的混蛋立刻驱逐,再也不去钻入这双眼睛。田老头说过有些女人的眼睛是会吃人魂魄的,想必她就属于这一种女人,否则凭借自己能出入小东西眼睛的经验,断然不能被吃掉魂魄。

他立即警惕起来。毕竟关于女人,田老头已经说了太多,总而言之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

什么样的女人算是美的?这个问题至今他都没有找到答案,草是草,树是树,溪水是溪水,那么女人如何才是美的?反正眼前这个女人绝对不丑。

不得不承认,她若是不用眼神射出闪电,其余时候绝不会让人感到压力。哪怕是在生气的时候也始终温柔如风、笑如刚见过的煦阳,一点都不像藤女的野蛮粗暴,更不似金蝶似一团火随时准备将人烧成灰烬。都是女人,天神难免偏心,早早就分出了好歹,也不怪田老头挑剔。

心中一惊,原来自己也不过是如此,竟然为她开脱。

不!刚刚那绝对是吃人的眼神,定是她的眼珠子里有毒。

可转念一想田老头的话是有几分道理的,造物者既然造就雌雄,男欢女爱就该是天道,何来好色一说。白爷爷的公狗和母狗从来不避嫌,更不刻意掩盖它们的本能。从前只是道听途说女人的万般不可言说的滋味,如今他体会着微醺后的飘飘然和芒刺在背的不安。

“人不是母狗和公狗!”田老头曾手脚并用教训过他。“老子是人,真真实实的人。老子好不容易才做了一回人,做人是极其不容易的事情,你这个臭小子休要再将老子放在狗窝里比较。”

这番话,他当时听得迷糊,不解何意,也没追问。如今想想,或许,做人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吧!故而,是不屑于其他动物比较的,就像勇士不和懦夫决斗一般道理。

可恶!那藤女的身影此时仍逗留在他的双目可及处,癞皮狗般怎么也驱赶不去。不由感慨万分,女人大同,反正就是一嘴、一鼻、一对耳、一双眼偶然的轻微不似,却生出截然不同的样子,真是件怪事!

过去田老头守林得来的钱币,都贡献给了竹楼木屋的姑娘们。老头绝不后悔倾尽财产,换取饱受饥寒交迫后的一番彻底放松,反正暗夜钢军的钱也无处可花。寒冷孤寂的长屏,归来休整的那些时日,他们才能感受一番来自身体的温暖,好证明他们还活着。正如田老头所言好酒、女人、利剑是男人一生三宝,倾家荡产算什么,豁出性命又何妨。世间要是没有了女人,就像天地之间没有了颜色。那男人们还活个屁。

这类话早听得耳朵生茧子,却从未反驳过老头。或许女人如山上的花各有各样,而人的眼睛看起来,更愿意喜欢某一种,便觉得那一种花朵是极好看的,于是就告诉所有人。田老头是男人,他也是男人,虽然岁数有差,但他们对于女人的看法截然不同。且至今,所有关于女人的事情皆是田老头所说,并不是他的眼睛看见,因为从前在下山也见女人,然他并没有这样的想法。

若当真要他付出所有,只为女人,那还是放弃吧。可总有错觉,老头并不是那种无所顾忌的人,比如远在阴城的博赫努一毕竟是暗夜钢军的首领,田老头有所畏惧,也是情理之中。皮革店几年的生活,养得他的心思越发往细里长,尽关心这些无关紧要的琐碎。若要成为勇士,必须放弃小心眼,他勒令自己绝对不能长出小肚鸡肠,更不能教女人随随便便吃去了魂魄。

思绪如云雾飘荡,他再看那女人,竟不觉得惊为天人。

哈哈哈,他忍不住笑出来,刚才不过是个少见多怪,多看了几眼,也就平常无奇了。

一个人一旦有了欲望,就有了畏惧,也就有了暴露在敌人面前的弱点,根本无法做到真正的洒脱和英勇无敌。老怪物在评价树子时,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此女往暗夜钢军面前一站,会如何?何谓暗夜钢军?真正的守林人定然无所畏惧,否则如何守住长屏,守住南方野林?难怪他们都是光棍,除了博赫努一。没有女人能在长屏那样的环境里活下来,他不该怀疑暗夜钢军的誓言,只是人族真的有人为了保护别人而去守护长屏?

道听途说,现在的暗夜钢军已然名存实亡,走个形式过过场而已。真正危险来临时候又能抵抗了谁?破左耳陷入思考中,或许他们的力气都耗费温柔乡中,在姑娘们身上全力以赴了,还剩下什么?然而,那竹鬼的厉害,他是亲眼见过的。

私下闲聊时,老怪物曾发表过一番见解,他只记得个大概,此时他竟开始认同老怪物的谬论:暗夜钢军守住了长屏,野林各地的百姓才能有家。在失魂落魄的刹那,突然怀念住过十年的石洞,如果他也有个家,那是什么感受?如果有个部落,应该也是不错的事情。

一闪而过的念头令他畏惧,就像亲手在身上扒开了一道口子,敌人随时可以置他死地。人族并不可怕,许多生存的方法的确比野人要更为轻松安全。如果躲山上的野人能够学会更多人族生存的技巧,或许山中生活更为安乐。

一个念头比一个念头骇人,身躯猛然一震,他如梦初醒。

寒风见威,入骨啃噬。从小到大,他都是与白爷爷相依为命,从不在乎别的野人如何,自然也不会别的野人在乎过他,这是很公平的事情。养一个白爷爷是容易的,倘若是几十人几百人呢?家、部落终究是件麻烦事,要不得。

定是被田老头日夜唠叨所感染,那老头一心想要有个家,还有个女人暖心窝。他是横了心要当野人王的勇士,绝对不和丑老头一般好色。

谁知一想,眼前景色旋即消失不见,换天换峰,白茫茫一片,只见脚印落地成两行,蜿蜒向前。

南方野林从未下雪。田老头曾说过宁愿曾受漫天暴雪,也不愿意在野林特有的阴寒中永远浸泡。

然山巅之处,枝桠和石头之上白雪浸染。从来没有见过此等美景,一时之间,他看得目瞪口呆。方知所学普语有限,匮乏贫穷难以言语初见雪景之惊心动魄的美。不过,普语是南林为了和荒极大陆能说上话而学,听老头说早期南林七子各有部落语言,根本不能沟通,全靠比手划脚,后来不会是谁,把荒极大陆通用语带入野林,后经发展,也就有了野林的普语。

不知为何,他突然觉得其余六子的心思应同博赫努一,否则学普语做什么?一认真琢磨事情,脑子便焦躁不安,索性不再胡思乱想,收回思绪,环顾四周。

蓝穹之下,银装素裹的巨石城堡闪烁着利剑锋芒,匿身在云雾之中,露出尖锐一角犹如暗藏的杀气,纹丝不动蛰伏其间注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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